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
一、 培训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落实《推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20年工作计划》(国健推委办发(2020)1号)中关于“加强营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标要求,中国营养学会教育培训部试点开展营养专业人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工作。
全面提升营养专业人才职业技能水平,加强营养队伍建设,为学校、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供餐单位等提供营养专业人才。
二、学习内容
基础理论包含:医学基础知识 、营养素基础、食物营养基础、膳食营养指导、人群营养知识、营养教育与社区营养管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八大章
技能操作包含: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营养咨询与教育、膳食指导和评估、食品营养评价等四大章节
三、授课课导师
朱文丽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学生健康教育分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烹饪协会关心下一代营养膳食指导委员会副主席
·北京市营养学会 监事长
孙昕霙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医学与健康教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家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教材 编委
何计国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食品营养与安全系
教授、硕士生导师
·《食品卫生学》等教材 主编
李永才
兰州大学食品学院副院长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安健华
·北京电力医院营养科 副主任营养师
·北京市学生营养餐研究中心 专家组成员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营养餐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武韬
·北京同仁医院营养科 临床营养师
·北京营养学会 理事
·中国医师协会临床营养分会 会员
四、学习方式
手机端/PC端进行在线视频学习。通过碎片化时间提前学习,轻松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模块清晰,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学习,节省时间,事半功倍。
试看可联系招生老师获取手机端和电脑端学习入口。
五、教学辅助
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做到学练结合、轻松掌握,同时包含以下教学辅助服务:
1、 章节练习:巩固所学章节重难点,配有正确答案和题解
2、 文字大纲:每节视频课程,均配有重难点知识大纲,方便学习强化
3、 模拟试题:在线模拟考试,进行实战演练
4、 答疑指导:配备教务老师,提供实时课程答疑和疑难点在线咨询
六、招生对象
公共营养师培训招生对象:医疗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供餐单位、营养健康学校创建等相关行业从业者;营养学爱好者、相关专业在校应届大学生等。
七、就业方向
医疗卫生方向,为患者提供营养治疗、营养干预及科普;母婴营养方向,为母婴人群提供营养咨询及合理膳食建议;康养营养方向,为养老照护及康复机构特殊人群提供营养指导及营养配餐等工作;运动营养方向,为专业运动员或健身爱好者提供营养指导与营养配餐服务;集中供餐单位及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营养健康餐(产品)食谱设计开发、从业人员培训、食品安全管理等;健康管理方向,用户膳食营养调查评估、营养咨询指导、营养与慢病干预、营养科普教育等。
八、考试与证书
完成公共营养师规定课程学习,可申请参加公共营养师考试,考核通过后,可获得由中国营养学会教育培训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能力评价证书》。
1、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一般一年四次,具体时间与考点安排以学会考务通知为准
考试形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采用线下机考的方式。
a.考试时长:理论知识90分钟,技能考核60分钟,合计150分钟。
b.考试分值:理论知识100分,技能考核100分。
2、证书查询
中国营养学会教育培训部https://www.cnsedu.net/,营养师评价认证板块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成绩和证书。
八、报考条件(参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者,均可报考。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床和口腔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
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下同。
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
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专业,下同。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且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九、报名资料
1、个人电子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2寸白底电子证件照;
4、学历证扫描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5、学员培训过程证明文件。